青島貨代貨物出口流程主要包括受到貨主詢價—接單—訂艙—做箱—報關—提單核實和修改—簽單—航次費用的結算—提單發(fā)票發(fā)放—督促費用的清算及返還核銷退稅單。
一、收到貨主詢價
海運詢價;陸運詢價;不能夠按時接收的,需請貨主留下電話號碼、姓氏等身份相關信息,便于在盡可能短的期限內回復貨主。
二、接單
受到貨主委托后青島貨代公司需要清晰明確的貨物相關信息:船期、產品數量;箱型、箱量;毛重;體積;付款條款、貨主聯系方式;做箱狀況,門到門還是內裝。
三、訂艙
繕制委托書;公司訂艙;獲得配艙回單,獲得船名、航次、提單號相關信息。
四、做箱
門到門;內裝;獲得裝箱單。
五、報關
1、掌握常出口貨物報關所需材料:商檢;配額;許可證;產地證;商標授權、商標品名;核銷時候需要出示結匯水單的復印件;商會核價章。
2、填寫船名航次,提單號,對照裝箱單,發(fā)票,所展現的毛重凈重,產品數量,包裝類別,額度,體積,核對報關單上數據的準確性。
3、按照報關單上所屬貨物的“中文品名”,對照海關編碼大全,查閱商品編碼,核對兩者是否相符,按編碼明確計量單位,并根據海關所列的監(jiān)管條件點閱所缺乏的報關要件。
4、備好報關委托書、報關單、指南、發(fā)票、裝箱單、核銷單、配艙回單、更改單和其他所需材料,于截關前一天通關。
5、追蹤場站收據,保證配載上船。
6、只要是退關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一個航次,出運依然需要許可證,配額,商檢,動植檢之類的文檔材料,退關、改配通知應預先于該配置船期一個星期前抵達,便于順利收回材料,重新利用。不然只會順延船期,造成麻煩。
六、提單核實和修改
1、問明貨主提單的發(fā)放形式:電放;預借;倒簽;分單;并單;異地放單。
2、根據原始材料,傳真于貨主核實,并根據回傳明確提單正確內容。
七、簽單
1、檢查每張正本提單是否都簽全了證章。
2、是否需要手簽。
八、航次費用的結算
1、海運費:預付;到付。
2、陸運費:訂艙;報關;做箱;其他費用。
九、提單、發(fā)票發(fā)放
1、貨主親自來取件的,需簽收。
2、通過EMS和快遞送達的,應在名址單上標明諸如:提單號、發(fā)票號、核銷單號、許可證號、配額號等相關信息以便日后查證。
十、督促費用的的清算并按時返還“核銷退稅單”
貨主出口貨物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足額準時收匯,并以收匯核銷單為根據向注冊地外匯局提供必需的單證和按照必需的程序進行收匯核銷,繳納完費用過后,將核銷退稅單退還給貨主。